请教地产大拿,再问房子转名的问题 -- 还是为了ABSD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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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找呀找房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4) 发表:2016-02-18 16:41:46  5楼 
谢各位。我也找到一些英文的信息,内容与大家一致。
1。Stamp duty是根据市场价的,不能1块钱买卖。
http://www.law.com.sg/faq/singapore-property-lawyers/gifts/306-i-wish-to-transfer-my-share-in-my-property-to-my-co-owner-or-third-party-by-way-of-gift

2。现在看来比较省钱的办法是:
先改成tenancy in common,然后老婆把自己的50%按照市场价卖给老公。付3%的Stamp duty(房子已经满4年)。然后老婆自己名字去买第二套房产,贷款80%,没有ABSD。算下来,除非第二套房产比第一套贵4倍,还是要比付7%的ABSD划算。

这个做法叫decoupling,好多人也在做:
http://www.stproperty.sg/articles-property/singapore-property-news/more-home-owners-decoupling-property-to-avoid-hefty-duty/a/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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