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地产大拿,再问房子转名的问题 -- 还是为了ABSD阿。
目前的情况是:
有一套私宅,owner是夫妻两人join tenancy,但是贷款只在老公名下。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买的时候还没有公民第二套房子的ABSD,可是有贷款限制。所以当时一个人承担了贷款,为了以后可能买第二套房投资,另一个人可以贷款80%。
后来呢,就是出了这个ABSD,公民买第二套房也要7%的税。而且房价一直较高,就安静了一段时期。
现在看着房价稳中有降,又动了这个心思。如果老婆自己名字去买房,肯定算第二套,要中ABSD。所以考虑是否能把名字从现在这套公寓中拿掉。但是问了律师楼,房产换名相当于重新买卖。律师费和3% 的stamp duty是脱不掉的。
现在的问题是:
1。拿掉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当于老婆把自己的50%的share卖给老公?还是老公老婆一起把整个房产卖给老公?
2。可是当作赠与吗?因为反正loan都是老公背的,老婆把自己的share送给老公行吗?
3。如果是老婆卖给老公,那么可以订一个很低的价格吗?然后依据那个价格来交stamp duty?
有一套私宅,owner是夫妻两人join tenancy,但是贷款只在老公名下。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买的时候还没有公民第二套房子的ABSD,可是有贷款限制。所以当时一个人承担了贷款,为了以后可能买第二套房投资,另一个人可以贷款80%。
后来呢,就是出了这个ABSD,公民买第二套房也要7%的税。而且房价一直较高,就安静了一段时期。
现在看着房价稳中有降,又动了这个心思。如果老婆自己名字去买房,肯定算第二套,要中ABSD。所以考虑是否能把名字从现在这套公寓中拿掉。但是问了律师楼,房产换名相当于重新买卖。律师费和3% 的stamp duty是脱不掉的。
现在的问题是:
1。拿掉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当于老婆把自己的50%的share卖给老公?还是老公老婆一起把整个房产卖给老公?
2。可是当作赠与吗?因为反正loan都是老公背的,老婆把自己的share送给老公行吗?
3。如果是老婆卖给老公,那么可以订一个很低的价格吗?然后依据那个价格来交stamp d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