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兄不在,炒老美失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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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顶养蜂场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2) 发表:2009-11-19 17:28:38  39楼 
M兄请进我曾经跟人在小额法庭打过官司,对方卖我假货,我不还剩余的钱,卖假货的竟然恶人先告状,把我告上小额法庭。好在我通过网络查到他假货证据,还有邻居作证假货的毛病,加上彼此盘问证人时我很认真作笔记,找出对方自相矛盾的地方,然后紧咬住这个点不放,结果胜诉。我相信以M君的智商,一定可以抓住条女自相矛盾的地方,然后要无情地紧扣住,直至胜利。 现在不是你死就是她活,千万不能心软,但在法官面前,你得表现出自己用情很深,可是被狠狠欺骗,你发文字只是为了疏缓伤痛,并没有诽谤和骚扰的用意,况且是她口头答应过的。
最重要的是
轮到你发言你才发言,不要抢别人的话来辩解,但是你可以飞快地记下你要反驳她的地方,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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