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火锅再请教您一下,如果appeal,是应该以我的名义(pr)还是我老公的名义(新移民)比较好呢?移民局说我没有资格替我妈申请,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但他们不肯说,只是建议我老公帮忙申请。谢谢了!
顺便说一下,PR就算新移民了!
你老公是新公民,让他写申诉信去Appeal,重点强调还未满月的宝宝也是新公民,需要岳父母在这里帮忙照顾,自己的父母目前无法来新加坡帮忙照顾宝宝。Appeal的结果很可能是只给你妈妈发三年期的LTVP,你爸爸目前无法拿到LT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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