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火锅再请教您一下,如果appeal,是应该以我的名义(pr)还是我老公的名义(新移民)比较好呢?移民局说我没有资格替我妈申请,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但他们不肯说,只是建议我老公帮忙申请。谢谢了!
让你的老公Appeal!
可以先在移民局Appeal,不行再找国会议员。如果时间很紧,也可以直接去找国会议员Appeal。理由是需要你妈妈在这里帮忙照顾新加坡公民宝宝,因为你们俩都需要工作,其他理由说了也没用。放心,会Appeal成功的,而且你公公婆婆以后也是可以拿到五年期的LTV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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