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首宗“99对1”交易官司 起诉人向房产经纪和律师所追讨逾百万元税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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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810) 发表:2025-03-06 17:32:25  8楼 
其实这个事就是IRAS订漏了,虽然最后也找到了法律解释因为ABSD在法律上来说,是要按高的交(除了公民的第一套房),也就是“以高为准”。 比如,公民和外国人结婚,一起买房子,并且两个人都没有房子,只要是共同持有(不管比例),也就是两个人的第一套房子,这时候是按公民ABSD交,也就是0。 但是,只要不是两个人名下任何一人的第一套,都要按更高的税率交。现在外国人是absd60%,公民是二套absd是20%,选高的,所以只要任何一个人有房子(哪怕不是100%持有),都要按60%交absd。 这个情况适用于任何情况,不管是1:99,还是50:50。 如果夫妻两个人,丈夫有一套房子,100%所有,妻子没有房子,两个人只要联名买房子就不算是第一套了,所以要按高的ABSD交,即使是第二套房丈夫1%的比例,也是要按丈夫二套房来交。也就是20%。 这就是为什么1:99避税违法的法律依据,因为要按高的交,你没如实交代就是逃税,不是避税。虽然有点牵强,但也说的过去,算是合理解释。 至于夫妻先以1:99共同买一套,为了拿贷款,几年后妻子卖1%给丈夫,丈夫全额还贷款,妻子再免税单独买一套,这种不违反。因为全部交易过程没有触碰“以高为准”的原则。
这种法律明显不合理啊
两个人按高的,小钱就算了,大钱,明显对其中有房票的人不利,不利于钱少的人,或者收入少的人买房。或者说从另外一面看,有利于收入高的,或者钱多的人。公平性上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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