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嘴就暴露了中介嘴脸,新加坡是不知者有罪,懂法吗?早报
涉及罪案的房地产将被政府充公并在结案后拍卖,房屋经纪若在售屋时未向买家通报可疑交易,也可能触犯法令。
本地爆出惊天洗钱案,涉案财物总值约10亿元,当中包括94个房地产。其中一名被捕嫌犯相信是去年5月以8500万元扫下康宁河湾(Canninghill Piers)20个单位的中国买家。
曾参与售屋给嫌犯 60经纪料被要求协助调查
据消息人士透露,预计有大约60名房屋经纪曾参与出售房屋给涉案嫌犯。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协助调查。
根据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的指导守则,房屋经纪或房屋销售员若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客户用从毒品交易或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购买房地产,却仍参与这些交易,是违法的。一旦罪成,可能被罚款或坐牢,或两者兼施。
政府今年6月也规定,发展商必须筛查买家背景,一旦发现可疑的洗黑钱活动或恐怖主义融资,都必须向商业事务局通报。
你有正常逻辑吗?读书人,投资高手?呸!
知情不报和被授权查资金来源是一码事吗?
如果中介被授权查买家的资金来源,要不要插金流?
询问,怀疑和查证是一回事?
资金来源的责任永远是买家负责,不是中介。
中介只要不助纣为虐,同流合污,何罪之有?
穷人买不起房,怪中介干嘛?中介只是服务提供者,不能强迫你做决定啊
投资输了,怪平台,买错了东西,怪销售,理想世界,人人为你吗?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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