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买房的风险有多大?新加坡买房200万损失超过一半一对中国籍父女在新加坡购买公寓,两次签署协议但买房计划还是泡汤,过程中甚至被房屋经纪失信卷走60万元;父女不满发展商把近120万元付款全额没收,入禀法庭申请讨回款项。
高庭裁定发展商可没收38万元为交易定金
根据判词,发展商Wingcrown Investment在案件开审之前,已把48万余元归还给女子黎嘉琳和她的父亲黎穗南。至于其余款项,高庭法官郭民力审理后裁定,发展商可以没收38万元为交易定金,另外剩下的钱将在计算和扣除发展商因协议终止所蒙受的损失后,归还给父女。
住在深圳的黎氏父女于2015年12月通过中国籍女房屋经纪刘思雨(32岁),在新加坡购买靠近亚历山大路的嘉御苑(The Crest)公寓单位,售价为178万5000元。
首次买房被经纪卷款 第二次没把全额付发展商
黎嘉琳在她的宣誓书中透露,她在英国求学时认识了刘思雨,后者向她和父亲推销嘉御苑公寓,父女俩最终决定购买公寓,并且把钱汇给刘思雨。
岂料,刘思雨没尽数把钱交给发展商,于是发展商终止买卖协议。黎嘉琳事后通过律师向发展商求情,发展商于是拟定选购权书,这次房价定在190万元。不过,发展商又一次没有收到所须付的全部款项,最后只好终止第二次交易。
根据黎嘉琳的 (more...)
真不是地道中介啊,吞钱去买包
居然不买房….这个数额够买个小房首付了啊。
另外买卖交易中介不可以持有交易款,不吞钱这也是违规的。
另外买卖交易中介不可以持有交易款,不吞钱这也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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