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oupled 分户之后,夫妻居住地址问题有朋友做了decoupling,同时买了新的房产,自己和妻子名下各有一套公寓。前几天问了几个很刁的问题,本人也回答不出来,转述在这里,请各路行家指点一下:
第一,夫妻分户后,即使仍然住在一起,但是身份证的地址必须分开标注吗?
第二,如果分开标注了地址,夫妻是只可以领取一份CDC礼券,还是可以领取两份CDC礼券?如果是后者,属于违法吗?
第三,另一个房产出租后,租户也把住址填进身份证,这样就造成和屋主的名字在同一个地址。这样是否合理?是否违法?是否租客也可以提取CDC礼券?
谢谢。
新加坡法律其实规定
如果人不住在IC地址上是违法的。当然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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