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有两套她五十多岁了,名下的三房是父母健在时买的,兄弟姐妹情况一样,都有自己名下的房子,父母过世后,房子没有做任何手续,还是在父母名下,现在她只是住在里面,兄弟姐妹回家聚会方便。
另:他们全家是天主教徒,需要比较大的地方聚会,没人提卖房子的事。
我是这么理解的
ABC去世之后,TA的财产所有权自动变为Estate of ABC。只有遗产执行人才可以代表Estate of ABC进行交易或者分配。遗产执行人要由法庭批准。有遗嘱会比较快,没有遗嘱会比较慢。如果法庭已经批准了遗产执行人,我觉得最多只能向HDB申请几个月时间卖房子。长期持有是不可能的。如果法庭还没有批准遗产执行人,就没有人可以代表Estate of ABC进行交易,例如出租。已经在运行了的现有租约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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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蝎小白 的帖子 “不可以出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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