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私宅,,后申请BTO,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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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滚雪球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187) 发表:2018-11-03 08:43:22  8楼 
麻烦的要屎,要搞一方入籍要搞分权占有还要搞离婚搞这么多事情就为了多一套房子? 简直就是 道德的沦丧 人性的扭曲 内心世界low爆了
没有多房子
楼主问的是如何安排过渡时间,所以房子数量仍然是1或者0,最多就是有6个月既有二手组屋又有BTO。先换二手组屋是正解,其实如果公寓涨价了想套现这样做很正常,在新加坡找一个好时机卖掉公寓没有毛病。这个就是所谓的高点大换小,低点小换大。我就是结婚以后在房价高点卖掉公寓换的二手组屋,当时打算如果以后混不下去就二手组屋换BTO,如果混的好就留着组屋再买一套公寓,新加坡籍的年轻人完全可以这么搞一下,不用交ABSD操作成本很低。
退休的老人卖掉landed再换二手组屋的其实在新加坡也不少,一方面有钱养老或者给子女,另一方面住组屋方便很多,当然如果能够有持续的高收入的话不用卖landed。我等打工的人其实60岁退休以后如果想在新加坡维持生活水平卖私宅买组屋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不管要不要B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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