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去年的新闻~自己解读吧HDB 加强稽查违例出租组屋
达士岭组屋一名男屋主,去年一月和妹妹联名购买一个四房式单位后,就通报建屋发展局要出租其中的两个房间。当局去年中两次突击检查这个单位,发现屋主只是把其中一间房锁起来,屋内都是租客的衣物,于是采取行动,强制性收回这间组屋。
检查全岛7000个单位
建屋发展局去年加强对违例出租组屋的稽查,总共检查了全岛7000个组屋单位,比前年的3000个单位多了一倍以上。去年共查出95名屋主违例出租,其中有39间组屋遭强制性收回,达士岭男屋主是其中一人。
该局向这95名屋主采取行动,包括罚款和强制性收回组屋。
据本报向建屋局了解,罚款数额介于2500元至2万2000元。
至于严重违例,组屋遭强制性收回的屋主,除了只能获得组屋90%的市价赔偿外(看上去不算太糟糕,不过不知道政府怎么算市价呢?valuation?感觉这个“市价”很有猫腻啊),另外还必须缴付一笔罚款。
建屋局发言人受询时指出,那些被强制性收回的组屋,会在今后的组屋销售活动中卖出。  
当局昨早发表文告说,建屋局严肃看待违例出租组屋的事件,尤其是屋主购屋的目的不在于自住而是为了牟利的话,即使是初犯,建屋局也可能会强制性收回他们的组屋 (这 (more...)
只是好奇探讨下
如果真是出租房间了。然后楼主隔几个月回来小住几天。就当是度假呢?毕竟LZ在新加坡没有其他住处不是?
这个。。。。。
或者租房间给朋友?低调点。
FYI 出租房间的大前提是屋主要住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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