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那么多人出主意,确实有用。如今这件事结束了,跟大家简单汇报一下经过,一并感谢曾经出谋划策的朋友们。
事情的关键:那张发票是假的!是房东自己用电脑打的,打上contractor的名字地址,就是没签字!而且被我发现了。
我找到发票上的contractor,问他类似服务的价格,答复在正常市场价范围内,再问为什么做那套房子收费那么贵?经过一番交涉,最后他亲口承认他没收那么多钱,他开了发票,签了字,但是不肯给我真实的数字,不用说,更加不肯给我看真实发票副本了。从那之后,那个contractor怕惹麻烦,一直躲我。
然后我报了警,目的是要警察调查他伪造和敲诈。接案子的警察立刻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一句废话没有,还没等问呢,立刻主动承认那张发票是他做的,实际金额只有2400.(他的发票金额总共6505!要我付2000)警察给我出了POLICE REPORT,但是告诉我没有调查。这时我曾想和房东协商解决,没想他到又臭又硬,还那样,还是要我付2000,一点不降,更不用说解释和道歉了。那就非告不可了。
我先到小额法庭告了。还觉得光要回钱来不解气,我决定到magistrate court 去告他刑事罪欺骗和伪造。这个法庭的法官见了我,答复是欺骗不算,因为在他试图骗我之后我没给他钱,没有被骗的结果,不构成欺骗 (more...)
还是便宜了可恶房东,不是钱的问题
做假发票,欺骗,这个就不算事?中国学生说一声狗比人多就算事?公平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