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是单身。孩子都该上大学了。不是不理解对方,但是感觉非常不好,中介合伙诈糊人。
1st appointment 都定了两个礼拜了,我追着中介让帮忙问个时间量尺寸。中介才和我讲:
先是告诉我说,对方买房子loan没有拿到,说cck的MP不同意给她loan. ( 她的HLE和MP有关系么?不是HDB给的么? 她是新加坡人。)
后来说,不然你多给她两个月,让她找房子。
未遂后又和我讲:不然你sue她,拿回5000块。。。
到最后发现我们不上钩,就说要我们“合作”。这种合作?! 我不需要也没有必要。
如果他的LOAN拿不到, 难道多住两个月就能拿到了? 严重怀疑这个理由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