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谬赞了,不敢当。其实之前我帖子里提到的“前段时间讨论的 CPF 买二套房的规定,55 岁之前的会员,OA+SA 的总数的 first $80500 不能动用,这个数额以上的 OA 部分才可以用来买二套房。”也是不准确的。
因为今年 3 月份我又去 CPF 局反复确认了几次,得到的 confirm 回答是只要把曾经用过的 CPF OA 连本带息填补回 CPF 账户,那再买第二套房的时候,是可以动用所有 OA 的,并不受 OA+SA 的总数的 first $80500 的限额。
之后华新也有帖子讨论这事儿。
既然楼上把我的旧帖翻出来了,我就趁此更正一下吧。
这个half of the prevailing CPF Minimum Sum的问题啊
你不是说“要把曾经用过的 CPF OA 连本带息填补回 CPF 账户,那再买第二套房的时候,是可以动用所有 OA 的,并不受 OA+SA 的总数的 first $80500 的限额”
一直以为只要用过给第一套房,第二套(在第一套没有卖的情况下)要是想用Cpf来还就得满足这个“half of the prevailing CPF Minimum Sum”的条件。。。
也可能是我理解错了,你原话的意思也可能是说第一套房卖了后再补回oa...
我的主要疑问是,保留第一套房(曾经用过OA),现在补回用过的钱和利息,再买第二套还受制于这个min sum么?
所以想找回旧帖拜读一下。
一直以为只要用过给第一套房,第二套(在第一套没有卖的情况下)要是想用Cpf来还就得满足这个“half of the prevailing CPF Minimum Sum”的条件。。。
也可能是我理解错了,你原话的意思也可能是说第一套房卖了后再补回oa...
我的主要疑问是,保留第一套房(曾经用过OA),现在补回用过的钱和利息,再买第二套还受制于这个min sum么?
所以想找回旧帖拜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