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三个月的notice找工作时我都在简历放1个月notice. 我的打算是 如果机会够好 我是愿意付2个月薪水走人的。
真正实施起来的话 可能你要先拿到offer 然后问清下家是否急着让你入职 解释下你需要赔钱才能实现1个月后入职 看下家是否愿意你晚点入职甚至帮你付(但要说明你是愿意自己掏钱走人的 不然你之前放的1个月notice岂不是欺骗)
如果下家都不愿意 那你就回头和现在的老板/hr沟通啦。如果现在的老板/hr也不愿让步 我个人觉得也不要有怨怼 赔钱能解决问题已经算好了 一来这是你自己签字同意的条款 二来毕竟worst case scenario是你赔钱hr也不同意提前走人
我觉得简历可以假装写1个月notice
是为了争取面试机会。但是当下家确定要你之后,还是要坦白一下3个月notice的事实的。因为有些公司比如我公司,在签约前会要求第三方进行background check,是非常detail的check。被查到还是有可能影响入职的,新公司会觉得诚信有问题而不签约。我身边就有朋友因为这样合约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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