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在理我的简历都不放notice period的。如果赔钱的话会对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么,并不想散的不愉快,只是想有什么理由能说服老板减到notice到一个月,同事跟我说可以说“家里有事要回家”,不过感觉这招不太好 o(╯□╰)o
标题
赔钱走人这件事没什么可留下坏印象的 就是按合同来而已。但前提是老板同意 然后你把工作交接好。如果老板最后不满意你的交接 即使一开始他同意了提前放人 以后遇上reference check搞不好也没好话
至于缩短notice 换我可能就直接说因为下家需要你尽快开工(具体措辞当然还要斟酌)。撒谎随时有backfire的可能 为了几千块钱背一个liar的名声 很不值得
老板如果通情达理 和你关系良好 也许会帮你向hr争取waive掉赔偿?毕竟你赔钱也不是赔给他 还不如帮忙卖个人情
真要赔钱就当破财免灾了 可能过几年看看现在赔的一个月薪水 已经觉得是小钱不痛不痒了
至于缩短notice 换我可能就直接说因为下家需要你尽快开工(具体措辞当然还要斟酌)。撒谎随时有backfire的可能 为了几千块钱背一个liar的名声 很不值得
老板如果通情达理 和你关系良好 也许会帮你向hr争取waive掉赔偿?毕竟你赔钱也不是赔给他 还不如帮忙卖个人情
真要赔钱就当破财免灾了 可能过几年看看现在赔的一个月薪水 已经觉得是小钱不痛不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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