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指教, 但还是搞不懂实报实销, 应该有不同情况,如以下
1)个人消费, 如个人泡妞的电话费费用, 网费, 个人的出外用餐,如果公司给报销,那么应该算个人收入
2)如果是为了工作的目的,个人预先垫付,让后公司实报实销返回,怎么能算个人收入,如因公出差的飞机票, 业务上的国际长途电话, 请业务合作人士的用餐(客人的部分), 怎么可以算做收入?
我的疑问是, 作为成功的高层, 如果不是概念不清, 就是语文表达有问题了--86楼和194楼, 搞得俺头晕眼花的
弄懂了什么叫实报实销和个人代垫费用再来问问题吧
真想弄明白去看看国税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