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公司应该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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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es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49) 发表:2014-12-26 11:01:56  楼主  关注此帖
关于跳槽时的 TAX Clearance问题1:毕业后在新加坡作快6个月了,到年底的话薪水也是超了收税标准S$20000. 想问一下,如果我要跳槽的的话是不是要扣除我这一年薪水的15%的税费。也就是6个月的话一个是一个月薪水的90%,这样我最后一个月只能拿10%。因为HR这么跟我说,特别郁闷。如果我还是留在新加坡工作的话这笔税可以claim回来吗?(要跳的那家公司不是现在公司的子公司) 问题2:我们公司的想把我调去公司新收购的一个子公司,今天给了我resign letter, 然后要我重新签合约,还要重新办EP。 我想问我不接受的话这算是公司毁约吗?因为应该要有一个月的notice。 谢谢各位大神帮助!
问题2公司应该不算
给你的不是resign letter, 我猜是terminate letter.信上会写你的福利会和原来一样之类的话吧,个人觉得对你没有什么太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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