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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就业准证(EP)是新加坡人力部(MOM)颁发的最高工作准证,意在帮助新加坡政府吸引外来人才。EP准证申请成功后,可以进一步申请成为PR(永久居留权),对于国人而言是非常中重要的移民途径,而且EP是目前所在准证中,批准PR概率最高的。因此,及时了解EP准证政策的最新变化十分重要。这里,小编就为你整理出2014年EP准证的三次调整,大家可以参考参考。
第一次政策调整:
时间:2014年1月1日
内容:EP(就业准证)从2014年1月1日起,就业准证申请的月薪要求从此前的3000新币调整到3300新币;
点评:薪水提高,意味着人力部将对EP准证的申请资格和批准条件,将更加细节化!
第二次政策调整:
时间:2014年3月1日
内容:
取消原有依据薪金水平划分的P1 P2和Q1的区别,但会根据薪金水平来区分申请家属准证的资格(详细介绍见下)。
2.EP(就业准证)于2014年3月1日起对申请者学历并无特别要求,但年轻的申请者需要拥有优秀院校的毕业证书,且达到3300的最低薪资要求,年长的申请者则需要拥有更高的薪水以及相应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质量。
点评:此次调整最大变化就是对学历要求的变化,学历不足可以用提高薪水以及工作经验来弥补。这对于一些学历较低的申请者来说是福音!对于人力部来说,工作经验和薪水,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审批条件。
第三次调整:
时间:2014年8月1日
内容:公平考量框架正式实施
新加坡人力部去年提出的Fair Consideration Framework(公平考量框架)政策于2014年8月1号正式实施。
为了确保和增强新加坡国人在人力群体中的核心地位(Singaporean Core),新加坡政府实施的“公平考量框架”要求所有的雇主在有职位空缺时必须同等考虑新加坡公民,并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简称雇佣联盟),要求雇主必须实施公开的,非歧视的和以工作业绩为基础的公平雇佣和员工发展培训。
在新的政策下,公司提交EP时(包括要更改雇主信息的EP持有者)必须对新加坡籍人公开公司的职位空缺信息,且需要在职业库(jobs Bank)中刊登为期至少14天的招聘广告。这就意味着公司在公开招聘期结束前的EP申请是没有办法继续的。
人力部对于需要执行该项规定的公司进行了说明,指出
1.凡是员工人数超过25名,同时,需要填补的职位空缺月薪少于1万2000新币,须在职业库(Jobs Bank)中刊登为期至少14天的招聘广告,以吸引更多新加坡籍的求职者。
2.而公司员工少于25人,或者职位月薪高于1万2000新币,公司则可以不用执行该项规定。
3.短期应急工作以及在企业内部高级员工或专业人士的职位流动,也可以不用执行该项规定。
新政策对EP申请的影响主要在于公司在公开招聘期结束前提交的EP申请是无法继续的,因此整个申请周期会变长。此外,在新的政策下,EP申请表格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添加了一个新的模块:Job Advertisement Information,需要雇主录入是否刊登广告以及刊登的起止时间、是否面试过新加坡籍应聘者以及最终没有雇佣新加坡籍员工的原因等信息,因此,对于EP的批准也增加了一块考量内容。
点评:本次调整对于中小型企业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大公司要申请EP则流程要复杂很多
第一次政策调整:
时间:2014年1月1日
内容:EP(就业准证)从2014年1月1日起,就业准证申请的月薪要求从此前的3000新币调整到3300新币;
点评:薪水提高,意味着人力部将对EP准证的申请资格和批准条件,将更加细节化!
第二次政策调整:
时间:2014年3月1日
内容:
取消原有依据薪金水平划分的P1 P2和Q1的区别,但会根据薪金水平来区分申请家属准证的资格(详细介绍见下)。
2.EP(就业准证)于2014年3月1日起对申请者学历并无特别要求,但年轻的申请者需要拥有优秀院校的毕业证书,且达到3300的最低薪资要求,年长的申请者则需要拥有更高的薪水以及相应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质量。
点评:此次调整最大变化就是对学历要求的变化,学历不足可以用提高薪水以及工作经验来弥补。这对于一些学历较低的申请者来说是福音!对于人力部来说,工作经验和薪水,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审批条件。
第三次调整:
时间:2014年8月1日
内容:公平考量框架正式实施
新加坡人力部去年提出的Fair Consideration Framework(公平考量框架)政策于2014年8月1号正式实施。
为了确保和增强新加坡国人在人力群体中的核心地位(Singaporean Core),新加坡政府实施的“公平考量框架”要求所有的雇主在有职位空缺时必须同等考虑新加坡公民,并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简称雇佣联盟),要求雇主必须实施公开的,非歧视的和以工作业绩为基础的公平雇佣和员工发展培训。
在新的政策下,公司提交EP时(包括要更改雇主信息的EP持有者)必须对新加坡籍人公开公司的职位空缺信息,且需要在职业库(jobs Bank)中刊登为期至少14天的招聘广告。这就意味着公司在公开招聘期结束前的EP申请是没有办法继续的。
人力部对于需要执行该项规定的公司进行了说明,指出
1.凡是员工人数超过25名,同时,需要填补的职位空缺月薪少于1万2000新币,须在职业库(Jobs Bank)中刊登为期至少14天的招聘广告,以吸引更多新加坡籍的求职者。
2.而公司员工少于25人,或者职位月薪高于1万2000新币,公司则可以不用执行该项规定。
3.短期应急工作以及在企业内部高级员工或专业人士的职位流动,也可以不用执行该项规定。
新政策对EP申请的影响主要在于公司在公开招聘期结束前提交的EP申请是无法继续的,因此整个申请周期会变长。此外,在新的政策下,EP申请表格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添加了一个新的模块:Job Advertisement Information,需要雇主录入是否刊登广告以及刊登的起止时间、是否面试过新加坡籍应聘者以及最终没有雇佣新加坡籍员工的原因等信息,因此,对于EP的批准也增加了一块考量内容。
点评:本次调整对于中小型企业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大公司要申请EP则流程要复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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