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不对,Independent PR和Dependent PR的确是被区别对待的哦!ICA处理申请时是采用打分的方式的,Dependent RP的得分要比Independent PR低很多(这是总理办公室的官员亲口说的),目前最主要区别就是在给父母申请LTVP,以及独自申请公民所要求的在新加坡的居住年限要求不同等方面。但就像楼主所说的,如果DPR转成公民,那就不存在区别了;或者虽然是DPR,但其它方面的得分很高(比如工资,工作年限,学历,交税情况等等,或许也能弥补DPR的不足。另外,申请的时机很重要,因为配额会随时间而变,配额充裕的情况下,就会好申请;而配额不够的情况下,就会很难申请。总之,如果申请父母的LTVP被拒了,只能尽力尝试各种申诉途径,运气好时,申诉或许可以成功(我本人以前就是运气好,在收到移民局四封拒信后,最后终于申诉成功了)。如果申诉还是失败了,那就只能是让父母或岳父母先回国,等以后再尝试申请了。
标题错了,不是“楼主说的不对”,是“楼上说的不对”,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