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不行的,因为你算是在两个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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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torama
(等级:
2 - 初出茅庐
,发帖:407)
发表:2011-08-08 10:10:49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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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逃亡鬼 的大作中提到:
求指点:跳槽时这样做可以吗?目前公司的年假还有很多没用完。如果把离职前的最后的十几天全部请年假,然后在拿年假的这些天就去新的公司上班。请问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违反新加坡的相关法律规定?
理论上是不行的,因为你算是在两个公司上班。
具体看公司了,如果现在公司不管,下家可以只算工钱, 不算正式员工, 应该也没问题。
所以, 小公司可以试试, 大公司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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