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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碧山
(等级:
3 - 略知一二
,发帖:1430)
发表:2008-10-14 13:03:56 1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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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香陵居士 的大作中提到:
这条基本没有用大体上提和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都无意进取,和棋了事,节省精力;二是一方劣势,抵抗到可和局面提和。 第一种情况基本无需考虑。第二种情况就难说了,因为如果继续走子,则视为放弃提和,自此之后到自然限着,循环或正和局面之前不能再提和。由于此次比赛不做记录,计算自然限着比较困难。对劣势求和一方显得不够公平。
对方不会同意和局,包干劣势一方不可向裁判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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