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不可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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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ki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783) 发表:2017-05-27 17:23:34  楼主  关注此帖
【结婚办证】各位前辈,我已经入籍公民,太太PR, 2014年于新加坡 ROM 注册结婚。 现在我两想回国登记结婚并去民政局拿本结婚证,不知道有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有没有人和我们一样的经历可以分享?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9,奖励楼主2分以及3华新币,时间:2017-05-27 22:00:05。 (more...)
法律上是不可以办的
领证的时候要求你是没在其它国家或者地区领过结婚证的,在国内刻意隐瞒重领确实是违法了,不过不是重婚罪而已,只是为司法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原因很简单,在哪个国家领结婚证就受哪个国家的婚姻法约束和保护,无论夫妻双方的国籍的。两个EP结婚,在新加坡ROM的,离婚一样要满足分居二年还有会判赡养费的,想回国离婚是不受理的。如果两个人在两个国家先后领了结婚证,法理上后面的是无效的,一旦出了纠纷一方用后面国家法理说事,另一方完全可以自曝然后后面国家的法院就没权判了,但是可能会惩罚双方当初重领结婚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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