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道貌岸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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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16:38:00  楼主  关注此帖
哦,所以lz告诉警察你“正当还击”了吗?不是要把错误扼杀在摇篮里面吗?不是看不得别人犯错吗?对自己的标准怎么就不一样了? 另外,我不知道谁黑了lz邮箱,以及lz的邮箱到底有没有被黑,但是我这种不爱看撕逼大战的人也看过lz追着某id不放,一会微博一会照片的,这都不算人肉吗?在lz说邮箱被黑以后,还在论坛上公开贴了lz认为是自己敌人的邮箱和其他信息,后来被管理员删除了,这些lz都告诉警察了吗?正当不正当应该警察调查了说了算吧?lz报警时候说这些了吗?如果lz贴的那个id根本没干这件事,lz的做法就是公开人肉别人,是什么“正当还击”? 可能lz说警察对此不感兴趣,到底lz是觉得警察不感兴趣,还是报警只挑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说呢? 最后,我丝毫不同情黑lz邮箱的人(if真的被黑了),如果警察把ta抓到了,关上一年半载,我肯定拍手称快,但是我觉得lz也应该进去陪着一起呆一会。黑邮箱性质更严重,关上十个月,lz陪着关俩月就行了。
蛮道貌岸然的
一方面口口声声说不爱看撕逼大战,一方面又开始口诛笔伐
一方面说"支持lz报警,毕竟这是解决问题的正途",等别人真的报警了吧,又要这个不行那个不行,你为啥当时不跟着一起去呢,
特别是最后一段
最后,我丝毫不同情黑lz邮箱的人(if真的被黑了),如果警察把ta抓到了,关上一年半载,我肯定拍手称快,但是我觉得lz也应该进去陪着一起呆一会。黑邮箱性质更严重,关上十个月,lz陪着关俩月就行了。

你作为管理员或者管理员之一或者版主之一,在事实没有搞清楚之前,你就有这个判断,足以证明楼主当时的怀疑是正确的,看来管理员确实有泄露论坛注册信息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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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16:49:09  2楼
别人微博里的内容你也贴到华新了征得别人同意了吗? 把人家的老婆和狗也拿出来说事儿,征得别人同意了吗? 还要问别人的公司职位,这不是人肉是什么?
你认为楼主违法也可以去报警的
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嘛,我相信楼主一定会配合调查的,这不就是论坛管理员一直强调的嘛

之前我对楼主的说法还是将信将疑的,看了这个贴子的回复,我现在相信论坛管理员或者内部人员有参与其中.
其实从你的回复中看出来你有些心急了,极力掩饰反而暴露了,大家都是读过书的,基本的逻辑还是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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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17:26:56  3楼
我觉得xx事情做得不对,我就要去报警?这是什么逻辑呢? 你可以在这里随便讨论华新论坛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怀疑管理员做了这样那样的龌龊事还没被封号,我评论一下有些id做事情不恰当,反倒是不行了?做了个版主,话都不能说了?心里有鬼我批个马甲不行吗?我非要自己上来说? 再者楼上好像一直专注阴谋论,我也没啥好反驳的,说什么你都能解读出阴谋来不是么?
呵呵,不是只有你读书的
好像混这个论坛的人都是读过一点书的吧
楼主做得对和不对的地方,大家都很明白,我认为楼主这件事情是做得很对,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很好,尤其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论坛安全问题.
至于你,关心的角度不一样,至于你出于什么样的心态,这点不需要点破吧,沉默的大多数自然有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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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18:14:11  4楼 评分:
以观点表达为目的不造成一边倒的局面就可以了 话说我又来披着大号来当枪了,个人还是认为(假设真的发生了的话)两个行为性质严重不一样。不可相提并论。 一个非常恶劣,一个顶多是癞蛤蟆上脚背不咬人膈应人。
其实吧,这个论坛还是有股清流存在
要不然早就被这群狐朋狗友男盗女娼的闹翻了天
论坛这个风气,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管理员这样,那自然周围一堆苍蝇围着转了.
不过呢,还是有股清流存在的,知道啥是啥,轻重分得清楚.
版主也不是铁板一块,总有些正义感的版主出来发发声
我始终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虽然道路会有些曲折,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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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20:45:26  5楼
条理其实不清楚人肉可耻,但不违法-只是把分散的公开的信息集中,加以分析汇总而已 黑人邮箱网站,属于盗窃,打抢, 性质完全不同 不要因为印象,感觉而模糊焦点 都是知识分子,要有理智,懂道理 来个极端的例子:A骂了B B将A杀了,辩护因为A骂了B 成立乜?
这个例子不错
来个极端的例子:A骂了B B将A杀了,辩护因为A骂了B 成立乜?

这个例子不错,B是否犯罪,由警方来办理,法官来判案,但是骂人和杀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这个论坛有些ID蛮奇怪的,思维很奇葩,包括管理员或者版主,不去追究违法的行为,倒是对别人的不对穷追猛打,还要自充法官来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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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n_tan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1) 发表:2017-03-22 21:25:50  6楼
人家版主说了让报警啊你怎么一直忽略只选择你想看的东西。版主怎么去追究?人家又不是警察。而且这里版主都是木有薪水无偿劳动的。之前管理发通告会协助警察如果需要。 你们的思维才奇怪,木有证据面前就杀人犯该诛反正跟我没关系我名声又没受损起哄了再说。
奇葩思维又来了
A被杀了,当然,是否是B杀的,这需要警方来办理,法官来判案。不过这里部分ID包括管理员或者版主一直纠结的是A骂人,A被杀是因为A骂人,A骂人,A骂人,而且还要理直气壮的纠结,A骂人在先,A骂人在先,A骂人在先,管理员还自充法官,A骂人也是有罪的,A骂人也是有罪的,A骂人也是有罪的。首先,你认为A骂人是违法,大可以去报警嘛,其次,骂人,杀人是一个性质的事情吗?
奇葩思维还有种种,我就不一一举例了。物以类聚,你们这个圈子估计都是一类这样的人,幸好这个论坛还是有股清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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