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时也是appeal,找议员折腾了好久,结果给我妈妈半年的ltvp,押金2000,我爸爸的ltvp直接被拒。后来我妈妈没有我爸爸帮忙一个人实在没有办法搞定小宝宝,不得已过了4个月后我们让我爸妈把小宝宝带回国去带。出海关的时候,因为还有2个月的有效期,想着可能会再回新加坡,结果没有交卡。后来,我回国看宝宝,返回新加坡的时候,我把我妈妈的ltvp卡交给新加坡海关。海关几个人商量后说,既然卡已经过期了,也不用交了,自己留着就好了。我说我还有2千块钱的押金,他们说应该不会有问题,卡已经作废,没有用了。我们就放心了,后来ICA也在卡过期一个月后把押金退还给我了。至于,我妈妈的那张卡,我现在还留着。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经历,给你做参考,具体怎么办由你自己决定。个人不是很认同ICA说LTVP卡是ICA的财产,毕竟那个卡是交了钱的。难道,我们的NRIC或者护照都是ICA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