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看不懂虽说在新加坡,财产“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看起来归属权不同,但根据这个:
“a. 无论婚前婚后,夫妻双方各人或共同获得的,要么用以婚姻生活相关目的,要么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一人或两人共同使其增值的财产。以及
b. 其他任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馈赠和遗产继承除外)。”
结果不还是一样(要拿出来分配)吗?
根据a, 比如甲婚前有一笔存款20万,就算存在银行不动每年也有利息,这也算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人使其增值(利息)了吧?
要是甲拿出来投资股票增值更多就更逃不掉了对吗?
根据b, 像隔壁帖子提到的妻子一人名下的存款虽然归属权是妻子(根据第二条提到的财产归属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但还不是仍然属于婚内财产要拿出来分配?
求解惑
财产权在于处分权
意思是你自己的房子,自己可以租,可以卖,可以存起来生利息。
我知道一定又有人说,那不是可以偷偷藏起来,或者离婚前偷偷转卖。你需要知道的是新加坡法律有衡平法这一条平行线存在。你不用懂它做什么,你只需要知道恶意隐瞒财产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婚内财产参与分配才是公平的结果。现在不是讲男女平等吗?谁也别整天想着占对方便宜。
我知道一定又有人说,那不是可以偷偷藏起来,或者离婚前偷偷转卖。你需要知道的是新加坡法律有衡平法这一条平行线存在。你不用懂它做什么,你只需要知道恶意隐瞒财产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婚内财产参与分配才是公平的结果。现在不是讲男女平等吗?谁也别整天想着占对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