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你签了form等于邀请他们上门,不算直销,没得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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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berto_Baggio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500) 发表:2015-06-15 09:42:05  楼主  关注此帖
非常费解... 为什么一定要上门示范?? 现场不能示范么?
这些公司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你签了form等于邀请他们上门,不算直销,没得退货。
法律规定如果直销的话,消费者有权在一定期限之内退货。

此前有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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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berto_Baggio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500) 发表:2015-06-15 09:43:12  2楼
这些公司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你签了form等于邀请他们上门,不算直销,没得退货。法律规定如果直销的话,消费者有权在一定期限之内退货。 此前有报道过
http://news.asiaone.com/news/singapore/consumer-watchdog-warns-errant-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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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berto_Baggio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500) 发表:2015-06-15 10:03:44  3楼
我草根不懂法,但对你所谓的法律表示呵呵首先,没有对方资料就无计可施了?为什么要起诉那个人?那个人没有公司吗?要起诉也是直接起诉他公司,他公司没有他个人资料吗?所以你下面的回复基本都是可以略过的废话! 另外,费用方面,据说败诉方可是要承担诉讼方的费用的。你肯定会说不是全部,但这种可能是存在的,那么可以是10%也可能是90%。而且连我这个不懂法的人也看得出这个案子基本没有悬念。胜败一目了然。 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但也不是你所描述出来的用来吓唬人,息事宁人的工具。费用高怎么样,花精力又怎么样?婶可忍叔不可忍!这种情况下,你作为法律工作者还在字里行间劝人息事宁人,你不觉得你有辱法律的尊严?
南洋版主说的是事实,楼主任何行动前确实需要仔细考虑的
如果有人有时间有精力的话,可以参考珍珠坊和森林大厦那些黑店的案例。在闹上媒体之前,那些店家也以为在法律上是万无一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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