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这边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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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菠罗包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260) 发表:2014-05-12 14:51:39  楼主  关注此帖
大使馆结婚服务越来越操蛋了!! 顺便问下rom结婚年初的时候,改了政策,说双方都必须在新加坡居住满两年,并且签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才可以去登记。楼主考虑结婚的时候正申请ep中,打电话去问,说ep下来了就可以了。ep下来了,结果tmd刚刚又出了新政策,要双方都是pr,wc太坑人了!! 本来欢欢喜喜,被他们弄得心情低落。 顺便问一下rom结婚的话,以后如果回国的话,怎么办?就公正一下吗?国内承认吗?结婚的日期会改吗?先谢过了。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6,奖励楼主8分以及12华新币,时间:2014-05-12 22:00:01。
先在这边ROM
回去再去民政局办国内的结婚证,在哪边就用哪边的结婚证, 多方便啊。否则还要翻译公证什么的,听说有些小地方还不认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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