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的LTVP悲剧,跪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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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喜欢吃火锅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4727) 发表:2013-12-15 07:16:58  5楼 
你的情况现在很普遍。。。
以前独立PR很容易帮自己的父母申请到LTVP,现在已经不行了,除非是很高薪水(>6千)的PR才能给父母申请到LTVP(要知道EP能给父母申请LTVP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月薪8千以上)。你要真把新加坡当家,建议你还是入籍吧,这样就不会再遇到老爸LTVP悲剧的事情了,况且新加坡的护照去别的国家还是蛮好用的。。。

可以尝试Appeal或找国会议员,这样做的结果是至少能让你爸这次多待两三个月,但我估计还是无法给你爸申请到LTVP,移民局目前已经完善了它的政策和审批标准,不会轻易破例的。入籍是终极解决办法,而且你老公和小孩都是公民了,这种情况下你以Family Scheme方式申请,3~4个月应该就会批准。如果你递交了入籍申请,也能以此为理由申诉你爸的LTVP的申请结果,或许还能让移民局重新考虑,先发个6个月有效期的LTVP给你爸(注:四年前,我们家就遇此类情况,尝试了所有能尝试的办法,最好还是夫妻都入籍了,才让双方父母都拿到了5年期的LTVP)。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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