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等好事吗?我可真是孤陋寡闻从来没有听过啊!有出处给个说明吧。道听途说可没用国籍法可是没见过这个说法啊?是不是现在又有修改了?
我来新二十余年了,都还没有听过有这么“普遍”而且“不难”的事情啊?
国籍恢复法当然是早听过的。但是,但是这个是有说明是要经过公安部批准的。难度超大的。至少我亲耳听过浙大人事处长讲过:浙大曾经申请过好几次,但是公安部从来没用批准过一次。
再说了,如果这个小孩从来都还没拿过中国国籍,又再谈什么恢复啊?!
这个挺正常的吧,许多美国ABC都这么操作的
最有名的例子是英国马术“神童”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比赛,就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