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途离开新加坡去美国的问题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6 楼,当前显示第 4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06-09-18 01:39:48  4楼 
又一个傻子
新加坡随便什么人(政府也可以)给美国他的雇用单位写封信,他签证,绿卡,就都不不用想了。
国大这边看大学的态度,他们如果当作合同纠纷告你,你一旦再次进入新加坡就会被拘留知道你出庭为止。至今没有听过别的地方引渡过来的例子。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6 楼,当前显示第 4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