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认为身份证号码应隐秘 政府将更新PDPA相关指导原则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15 楼,当前显示第 11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大好人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3433) 发表:2024-12-16 10:41:03  11楼 
这个其实是不合适的。这些人的隐私对维护社会稳定其实更重要。否则总理部长的是否应该更公开? 打官司如果需要,应该通过一个特定途径提供,而不是公开渠道,否则很容易被诈骗,或者被用于做坏事。 当年手机刚开始普及的时候,通过法律,默认普通人接受电话广告推销。后来大家不堪其扰,就建立数据库,可以改变默认选择。因为这个数据库对商家开放,后来就是诈骗横行,据说这个数据库起了不小作用。
你如果知道总理部长的地址
一样可以查到他们的IC.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15 楼,当前显示第 11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