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珍惜自己的id 小心别玩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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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0:58:48  楼主  关注此帖
好像在哪儿看到过,大哥让他付1200万买下老宅,这事儿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确实不太地道啊。如果老宅怎么处置要大哥或者政府决定,干嘛还要让老二花1200万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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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13:31  2楼
有了权力,就想控制言论不听话的就物理消失。老李曰,吾道不孤矣。
是啊,说你真,你就真,不真也真。
说你全面,你不全面,不全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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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19:23  3楼
就我的理解,以前老李的,后来传给了两个儿子。
后来老大把自己那部分卖给了老三。目前房本上的名字应该是老三。

老李想拆房子,说等女儿死后拆,老三和女儿要拆,老大不愿意。按民法,目前老二说了算,按文物法,政府可以说了更算。现在,法庭已经否定了老李的遗嘱,但是并不改变法律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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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22:48  4楼
你觉得有人在老李活着的时候敢挑战他的法律知识吗?
并没有法律规定这样安排是非法的,法无禁止既允许,更何况本地有举贤不避亲的先例。卖房1元没有问题,只是税要按市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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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24:20  5楼
你觉得有人在老李活着的时候敢挑战他的法律知识吗?并没有法律规定这样安排是非法的,法无禁止既允许,更何况本地有举贤不避亲的先例。卖房1元没有问题,只是税要按市价交。
我印象中法庭否定老李遗嘱是说儿媳妇误导,
而不是程序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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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49:55  6楼
你的意思是老李老糊涂了?
难道你忘了一个说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是不太相信,现在挑战老李遗嘱的人,在当时也有同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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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09:51:54  7楼
果断贫困限制了想像力老李的其他财产,岂是屁民能够知道的?如果,只是如果上亿几十亿,人设不就塌房了吗?
一直感觉最近的加税很奇怪,
事出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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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254) 发表:2024-11-04 11:05:47  8楼
即使不违法,也有可能带来额外的麻烦。
你说的这种情况,其实就是被滥权了。

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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