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后也可以取消吧: 打老师复旦男生被录取?北大:还在思想品德考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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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utilus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02) 发表:2024-06-21 12:22:42  4楼 
网上看到的
夏承曦退学理由说明

孔寅长、杜宇、徐瑾、金力、裘新:

本人夏承曦(学号19300270091)近日自愿申请退学,理由如下:



一、混旦大学(即复旦大学,下同)硬件条件糟糕之至

混旦大学校地广袤无垠,大类西伯利亚集中营。其中,两主要校区邯郸校区和江湾校区面积逾千亩,且校地利用效率极差,多有一无是处的原始森林和荒芜草场供社会闲散人员和不务正业之徒恋爱所用,同时却将宿舍建于校外(江湾校区尤然),徒增勤奋学习者之交通时间,仿佛是一个猪只配种站而非大学(老子大学四年从没谈过一次恋爱,老子就算比其他那种人高尚!)。此外,各校区间距离遥远、路况多变、交通闭塞,纵有校车往返亦常无济于事。江湾校区学生若需赴邯郸校区出席上午8:00之课程,在理想天气和路况下约需30分钟车程,故至迟需赶上7:20之校车,如此则最晚7:00即需起床。倘逢豪雨、堵车,则车程可延长至50分钟,因而非乘坐7:00之首班车不可;而此时宿舍至校车点之步行(难以骑车)时间亦将延长至约30分钟,再加出门前准备费时,甚至6:00即需起床。下头市(即上海市,下同)常见连月豪雨,终年几无晴日,后一情况实属常见。又路况如何常难事先预料,故学生每逢有要务在身时,皆不得不按最充裕时间准备,即提前2小时。众所周知,交通闭塞是阻碍落后农村地区教育普及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关新闻常以“某地学童需通勤XX小时始达学校”为题具象化其处境,为此,改善交通和建设学校系国家脱贫攻坚之重要举措。孰料,在经济最发达的下头市、资源最丰富的混旦大学,学生上学(课)竟亦需1至2小时之交通时间,可以说,往返于校区间的混旦大学校车,是东方明珠屁股上的狗皮膏药,不雅观地裱糊着下头市混旦大学千疮百孔的城市建设和校园建设。



题外话,我认为,欲根除此问题,唯有在下头市和混旦大学彻底实现“脱富攻坚”一途——克服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削减混旦大学预算,使狗官彻底放弃用校地养蚊子的傻逼行为(顺带减少其贪污腐败的机会),并最终迫使其为维持学校运营而出售冗余校地如江湾校区。但是一众王八蛋官僚和既得利益集团显然不会同意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就只能倒霉为了那些无所事事的闲散之徒频繁奔波,老子不愿意奉陪了!



二、 混旦大学体制败坏不堪



(一)混旦大学培养制度败坏不堪



混旦大学的培养制度低劣不堪,上下交相贼之敷衍苟且昭然若揭,全无认真教书育人之风貌。以法学院为例,混旦大学与其他学校不同,本科阶段全无专业分流机制,导致学生的学习杂乱而浅薄,勤劳者疲于奔命而备多力分,最终事倍功半;懒惰者反有可乘之机,可投机取巧轻易混得毕业文凭。如果在课程开设、学分要求上较为科学、合理,这种制度安排或尚有一定合理性,但事实并非如此。其一,混旦大学法学院必修部分有海量纯粹垃圾的课程,如《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法律实务》《中国法律史》《专业英语》等;与此同时,大量至关重要(就知识体系和法考应试而言)的课程竟是选修,如《物权法》《婚姻家庭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破产法》;甚至未开设,如《合同法分论》。尽管积极进取的学生仍可自行选修、旁听或自学,但必然也有许多懒惰投机之徒利用此制度缺陷趋逸避劳,规避重要而辛苦的课程。四年之后,两类人竟同样是“复旦大学毕业生”,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其二,2019级课纲专业选修部分有“法学理论与法治文明”“民商法学与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与全球治理”和“法律实务与前沿洞察”四个模块,既不符合部门法分类的规律,也不符合教育部对法学二级学科的分类,亦毫无其他任何依据,纯粹是由才疏学浅的浑旦狗官拍脑袋决定的,因而问题丛生。例如,《海商法》属于民商法之特别法,与国际法学与全球治理关系甚疏,却被归入该模块;刑法作为法学重要的二级学科,竟未单独设立模块,唯二相关的进阶课程《犯罪学》和《刑事政策》还分属不同模块,极容易以其他学分替代;民、商、经跨度极大,共置于一模块毫无合理性;第四模块课程教学内容极不固定,每学期随开课老师恣意变化,致使学生选课流于“开盲盒”“凑学分”,难有稳定之预期及长远的规划(甚有部分课程名称语焉不详,如“法律诊所教育”是什么意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混旦大学高等教育儿戏如斯!以上还仅止于探讨《培养方案》本身的缺陷,尚未触及课程质量这一更根本性的问题,即混旦大学相当一部分老师离谱脱序的“教学”方式。



除此之外,混旦大学的跨学科培养制度亦十足垃圾,完全没有双主修制度,辅修制度亦仅有物理、历史、哲学三个院系开设。因此,跨领域学习的学生仅能无名无份(不体现于任何学历文件)地屈就“第二专业”“学程”等半吊子的制度,在付出相同努力后,仍无法在升学和就业时获得同等的认可。



(二)混旦大学法治化程度低劣堪忧



混旦大学诸管理者之法治观念极度低劣、匮乏,其不识国家宪法法律,只认领导秃顶上的鸟毛,是以丑态毕露、滑稽尽显。例如,混旦大学2022年春季无视法律贸然封校,辅导员袁晓妍竟拿着鸡毛当令箭,在毫无任何层层加码要求早已成年之学生需经父母同意始得离校,并严词命令学生删除朋友圈发文(上级领导尝谓此尚在言论自由之范围内,基层官僚何故复行吓阻,是否唱“黑白脸”的经典官场烂戏,就不得而知了),幸赖该生坚定不屈、无畏强权,始未遭“河蟹”。试问,混旦大学究竟是大学还是监狱?若是大学,自当来去自如,岂有成年学生出校需父母同意之理?若是监狱,则请把门口的大牌子修正为“复旦监狱”,勿欺世盗名!又如,混旦大学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极不制度化,官僚集团与其鹰犬党羽以国家利益私相授受,校队选拔、“优”“先”评选、奖助学金、保研名额等,莫非如此,是以孝廉别居之事迭出不穷。举例而言,法学院以公共资源(外聘律师培训)支持“vis moot”模拟法庭校代表队,然其成员选拔竟放任从未获奖、早已毕业的往届成员堂而皇之介入主导,由其担任“考官”,沐猴而冠地举办荒唐的“面试”。最终,竟让叶家雯之流入队,而她毫不意外地为一己之私临场退赛。本校校队遂只能充当马戏团为大赛带去欢笑。再如 《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学生申请退学需另行书面说明理由,亦未授权大学如此要求,但混旦狗官仍罔顾“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理,要求本人提交(真难想象法学院官老爷们行政法咋学的?书都读进狗肚子里了?毕业证用鸡腿换的?)。



三、 混旦大学风气败坏不堪



(一)混旦大学学习风气恶劣糜烂



混旦大学钻营势利者如跃江之鲫,潜心治学者若夜雨星辰;鹰爪犬牙之徒尽鸢飞戾天,瑰意琦行之士蒙黄钟之弃。是以莘莘学子蝇营狗苟,于掌权柄者奴颜媚骨,于竞争同侪殚精构陷,而于堪为用者则朋党如蜜。举例而言,《国际刑法》课的小组pre任务中,柏安娜经民主选举落选组长后,不服当选者的规划安排,竟心存报复并设局陷害,绕过组长和组员集体,私下指使个别组员另行制作PPT,迟至展示前数分钟方才告知将上台的组长,并强迫其变更既定架构及压缩原定时长至半。事后,组长原不愿再行追究,讵料柏安娜竟不依不饶,公然以“下贱”等語辱骂组长,迟至组长忍无可忍报警举报其公然侮辱的行为后,方才道歉以求和解。柏安娜为图羞辱、报复正当当选的组长,不惜损害集体利益、影响全组成绩的行为,非常完美地展现了复旦精神。又如,混旦大学有一众狗官豢养的鹰犬,如李若涵、杨卓恒等,其在学校因为模拟法庭制度败坏、凶杀案后续处理冷血、健身房发生恶性暴力事件等原因而遭受质疑时,展现出惊人的“护主”的积极性,乐于在群里不分黑白地攻击一切质疑学校者,以换得学校官僚施舍的研支团名额、奖学金、先进名额等“狗骨头”。

尽管任何环境皆难免出现阉然媚世之辈,然而,当学校对这种行为不仅不予制止,甚还加以肯定,则实属混蛋之至。事实上,这类人之所以在混旦大学大行其道且能因此而坐享各种利益,正式这所学校的官僚及其所建构的体制有意栽培、选拔所致。换言之,“狗”的存在本身固然属于自然现象,但放肆地以公粮养“狗”,致使“犬”满为患而四处便溺、咬人,性质自非等同。我们的校园风气、教育质量之所以格外堪忧,远劣于比国内其他生源、经费、政策相近的学校,原其根本,即在于此。可以说,当前混旦大学宛若一个巨大的粪坑,有些人久而不闻其臭,有些人大快朵颐,极个别还觉得臭并说它臭的便成了异类。而金力坑长垂青哪种人似乎是至为明显的,李若涵、杨卓恒之流能够占尽利益便已充分证实了。无疑,在此种赏罚体制有所改变前,混旦大学是且只能是人人避之唯恐不急的粪坑而已。



(二)混旦大学官场风气恶臭不堪



混旦官僚一见利益便如饥饿的野狗般垂涎争抢,一遇责任又像见光的臭虫钻进阴沟,既无学者之风骨,亦无官家之体面。例如,混旦大学素有国际交换项目,依规定应在开学出国前办妥休学等流程,然相关手续部分印章在法学院仅学院领导有权加盖,而寒、暑假期间该领导不在岗。试问,学生应如何始可完全合规地完成程序?浑旦狗官不思进取,毫无改革制度缺陷的勇气,凡事因循苟且,只会颐指气使命学生在校区间来回奔波、盖章(更遑论学校和院系之间常见有分歧,致使学生被迫多次办理甚至贻误要务之荒唐情事),徒费时间、精力为其推诿塞责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买单。又如,2021年12月初,江湾校区有新冠肺炎密集接触者,本应即时上报、封闭,金力、焦扬一众鼠辈竟于发现当日隐瞒消息,迟至隔日方通报、封校。彼时仍流行重症率和死亡率较高的德尔塔毒株,且按照“上级指示”亦当立即处理,但这帮狗官为了保住秃顶上之鸟毛,仍对上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对下隐瞒消息、罔顾人命,官风之败坏可见一斑!



四、 就读混旦大学并非本人所自愿



冰雪三尺非一日之寒,混旦大学累积了以上种种积重难返的弊病,自然是经年累月的结果,混旦大学因此而臭名昭著。鉴于此,本人向来不愿就读混旦大学,并一向将之作为警惕、避免之事。然不幸者,家父家母之控制欲、虚荣心俱甚,素以之为教养之唯二归依。其中,家母甚尝亲谓“就凭我是付钱的人,我就可以控制你的人生”(此其原句,美哉斯言矣!),并奉此为教养之圭臬。因此对二老而言,天底下再没有比混旦大学更好的学校了;其因而罔顾我的意愿,暴力强迫我来此就读。详言之,对他们而言,混旦大学以其过实之名,足以允许其在亲友间大肆炫耀(且二人确已罔顾本人意愿、践踏本人隐私而为之);同时,家母在沪人脉深厚,轻易即可遣人来校监视(伊尝罔顾本人抗议屡次为之);此外,袁晓妍竟曾在本人不知情下与家父互加微信,告以本人在校种种琐事,一大学辅导员成竟似幼儿园老师(更遑论如前述非法扣人待父母同意始放行之事)。又如,在先前非法扣人待父母同意始放行一事中,袁晓妍对此的解释竟是“对学生父母负责”,试问,我国哪条法律规定大学应对学生“父母”负责?又全国还有哪所大学奉行此种匪夷所思之思维逻辑?这些都是他们在别处做梦都不敢想的“客户服务”,也是二人对复旦大学一以贯之的“品牌认同”的来源(甚至为此妨害本人考取其他学校)。可以说,混旦大学完美实现了二老最狂野的春梦,却也是我至暗的噩梦。入学就读既非自愿,则断无完成学业以遂其志之理。



基于包括但远远不限于以上所述的理由(毕竟族繁不及备载),本人不愿自己名字和混旦大学再有关联,不愿和柏安娜、叶家雯、李若涵、覃聪、杨卓恒之流为伍,亦不认为金力、裘新、杜宇、李世刚等浑旦狗官配给本人颁发文凭,因此申请退学。



夏承曦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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