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40万元的利益,赔掉一生-声誉,地位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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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武达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876) 发表:2024-01-18 16:39:53  楼主  关注此帖
【吐槽八卦】【易华仁被控】面对27项贪污与收受利益控状 易华仁不认罪交通部长易华仁被控贪污和利用公务之便索取贵重礼物等27项控状,易华仁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法官批准易华仁以80万元保释在外。由于易华仁选择不认罪,案件展期至3月1日举行审前会议。 易华仁(61岁)星期四(1月18日)早上8时10分左右抵达国家法院大厦,身边有一组包括高级律师文达星的四人律师团队。身穿深蓝色西装的易华仁比之前公开露面时明显瘦。开庭前,法庭人员先在一旁把每项控状内容读给易华仁。 总检察署派出总检察署首席检察官陈杰平负责这次的部长贪污案,另有两名主控官张月桦和江可悦协助此案。 开庭后,陈杰平表示控方决定对易华仁提控27项控状,并且表示控方已准备好让易华仁认罪。 控方说完后,易华仁神情镇定地告诉法官:“不认罪。” 不过,文达星在庭上透露,贪污调查局在星期一(15日)通知易华仁对他提控36项控状,并且录了警戒供词(cautioned statement),结果控方星期四早上才通知他们改成27项控状;文达星质疑,控方是否是因为易华仁的口供书内容才在检控立场上有此转变。 在易华仁所面对的27项控状当中,其中两项指他抵触防止贪污法令。易华仁另外面对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指他身为公 (more...)
为了3-40万元的利益,赔掉一生-声誉,地位和经济,
实在不值得
王先生是不是故意的呢?
如果不是就是习惯性的!
辣妈,还有贿赂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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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武达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876) 发表:2024-01-19 22:19:45  2楼
打印了几页私人文档,这个可不是贪污。谁告诉你打印几页私人文档就不算了?法律并没有规定贪污小于一个值就无罪吧。如果类似加州那样的零元购,确实是法律认为无罪。 按本地的成本,一页差不多0.1新币啦。如果去外面店里,也有1新币一页的。10页就10新币啦。 》》出差花了500,结果你提交假发票要报销501,这个就涉嫌贪污了 你举这个例子,明显是偷换概念了。更常见的情况,是在报销的时候,把私人行程和公事搞混了。比如多放了一张地铁票,2块钱。
我的问题还是
怎么所有的行为都来自于同一个老板
难道只贿赂了一个人吗?也只有一人被贿赂吗?
贿赂的一方有没有被问罪?是被索贿的吗?
至于金额并不是问题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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