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大陆体制内大概领先有些人一代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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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sine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872) 发表:2023-10-27 19:08:47  楼主  关注此帖
历一宁的学生,上任初意气风发,卸任前努力补锅,法无禁止即可为、双创、金融创新(P2P)、地方债、煤改气、棚改、不许散户养猪,
这个“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大陆体制内大概领先有些人一代人的时间。
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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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sine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872) 发表:2023-10-28 15:53:00  2楼
仅仅从此话来看,确实有道理,但是社会不仅仅由法律来约束,还有道德,礼仪,以及各种约定俗成的社会公约,更何况还没有完善的法律。 所有仅仅强调法律因素,是不完善的,反映在逻辑上有以偏概全的诡辩。 以此行事的P2P,完全没有考虑人性的险恶,
这句话的意义在于:
1. 强调了【法】的地位和意义 - 现实是【法】被务虚的口号踩在脚下;
2. 鼓励人/企业敢敢闯,和【摸着石头过河】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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