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讨论这个女生的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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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饭积极分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1) 发表:2023-10-12 11:31:45  楼主  关注此帖
有谁看了那个被代购撞了又对护士爆粗口的视频?挺无语的。叫代驾结果被撞,代驾不去扶她起来,她让代驾送去医院,到了医院代驾跑了,她等了三个小时对护士爆粗口,护士叫警察。 整个视频都不回答自己有没爆粗口,一直在转移视线要警察解决代驾的事。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华新币,时间:2023-10-12 22:00:01。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23-10-13 22:00:01。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9,奖励楼主2分以及3华新币,时间:2023-10-14 22:00:01。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9,奖励楼主2分以及3华新币,时间:2023-11-08 22:00:01。
大家都在讨论这个女生的态度问题
其实背后的逻辑很明显,就是女主觉得“弱者有理”。外加女主对新加坡各种体系的不熟悉,从而导致并放大一连串的沟通问题

按照女主自己的描述,在交通意外产生后,女主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而是因为气愤司机并没有第一时间来关心她的伤势反而和周围人解释“她没事”,从而给了司机三个选项:
1. 5000块钱私了
2. “赶紧TMD扶我起来”
3. 送她去医院
此外女主也提到周围有自己朋友在场,但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提醒她要报警,这背后反映出的就不仅仅是个例,而是一个群体的问题(对新加披法律体系的生疏)

接下来就是女主和医院/护士之间的矛盾。到这里估计女主把对司机的态度转嫁到医院/护士,故此处女主的叙事带有强烈主观成分,无法判断。不过有一点,如果入院时安排的急诊,超过3个小时的等待时间确实略长。另外女主没有叫救护车,而是让司机把她送去医院,导致医院并未为其安排优先级,此处说明女主对新加坡医疗体系的生疏

最后就是和调查员的对话,嗯...

综上,只能说明一件事情:有些人确实不适合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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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饭积极分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1) 发表:2023-10-12 14:36:29  2楼
lz某些叙述不对吧。在新加坡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救护车的程度,一般不会出警。都是私了或者保险公司善后。 另外,不明白什么是“入院时安排的急诊”。没听说急诊是安排的。去Emergency,值班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分配优先级。低级别的急诊请求等3个钟头再正常不过了,哪有什么“时间略长”?
第一个问题有人回答了,不再赘述
第二个问题,大概7年前陪女朋友去NUH,自己选择的急诊。有印象是因为当时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于是被医生翻白眼,5分钟就被医生轰了出来,一共花了400多

听说过诊疗分级,但没听说过急诊分级,请科普

被车撞,伤情可大可小,但未必都从外表看得出来,患者当时也未必会知晓,如内脏出血或内脏破裂
从事件中的女主描述来看,女主从始至终未见到医生,只和护士打交道。如果见过医生了,至少也会安排先拍个片子之类的而不是被晾在一边3个多钟头
此外也有可能受到伤情描述(司机或女主,伤势轻微)的影响,从而未被安排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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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饭积极分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1) 发表:2023-10-12 23:37:01  3楼
出名了咯,上早报了https://mp.weixin.qq.com/s/TY3OY9xe9amYy--m99fyVA 新加坡中央医院紧急医学主任兼高级顾问医生陈文杰副教授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女子在10月10日到急诊室求医,医护人员发现她没有戴口罩,于是把口罩递给她,并提醒她卫生部规定在医院必须戴口罩的要求。 然而,女子不仅拒绝戴口罩,还开始辱骂医护人员。尽管医护人员和保安人员已尝试尽力让她平静下来,但她却没有听劝,最后惊动警方到场。
原来如此
所以是女主自己不配合医院,而非医院不安排医生
怪不得车祸挂急诊,三个多钟头没有医生查看
这就怨不得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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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饭积极分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1) 发表:2023-10-12 23:52:45  4楼
事情大了之前还以为只是骂了一句护士,也很难有客观证据。原来情况比这个严重得多,相当于大闹医院,在结合视频,估计这次有坐牢的风险了。
从视频来看事情就很大
民事案件的话,都是由警察 (police officer)来行使民事调查官 (civil investigation officer)的权利来录口供
这个案例的两位调查官很可能不是警察,而是 criminal investigation officer。如果这样的话就意味着这可能是刑事案件
如果案件成立,女主很可能要身背犯罪记录了

个人看法不知道对不对,不知道有没有法律界大神来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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