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被打了还不离?遇到烂人就要烂在一起?
孩子大了,在新加坡自己赚钱养孩子难一点,不是做不到。
自己不争气,要被拿捏,别人说什么都没有用。
要么接受现实,打就打了,他给免费房子住,负担孩子一半开销。
要么自尊自爱,自己上班赚钱养自己和孩子,同时起诉离婚。新加坡离婚都是偏袒女方,更何况男的家暴,妥妥女方获胜。这样怕被砍?警察干嘛用?警察管不到,华新敲键盘的我们又能管到啥?
过不下去了离婚挺好
真上法庭了互相指证,女的也不一定占理。法庭是讲事实和证据的又不是girls help gi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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