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要这么高成本运作啊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3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qingni2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11981) 发表:2023-02-09 11:34:07  楼主  关注此帖
这样做合法吗?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新加坡公司请一个越南人,给他申请ep,给他发新加坡的薪水,交新加坡的税,可是那个越南人一直在越南wfh,这样合法吗?ep有没有“一年内必须几个月人在新加坡“这种规定?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23-02-09 22:00:02。
为啥要这么高成本运作啊
完全可以在越南设立个分公司,通过分公司发薪水。

难道是为了申请PR?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qingni2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11981) 发表:2023-02-09 12:26:30  2楼
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公司税?能具体说下吗?
税务倒是其次,主要是两边纳税
越南和新加坡应该有避免双重纳税的协议。最差情况就是交两份个人收入所得税。

能想到的情况,就是越南某个有钱人,通过新加坡某个公司,拿到ep,然后过两年,申请PR。这个就看新加坡政府的态度了。论坛上是问不出来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qingni2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11981) 发表:2023-02-10 13:46:59  3楼
我知道的不是这个情况我们越南office想请一个越南人,可是听说他已经拿到在越南wfh的本地公司的offer,所以在想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你可以问问移民局,或者劳工部
我知道PR有这种情况。拿pr,长期在国外工作。

我感觉本地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要你可以解释的通。比如这个人是做销售的,负责开发越南市场,只是刚开始,没有成立当地分公司,所以就变成这种模式了。

我感觉政府不会公开说这种模式可以,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漏洞太明显了,就是骗PR。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3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