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PR,和不是公民的差别,包括医药费用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133 楼,当前显示第 40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xinxin1994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29) 发表:2022-10-24 19:22:55  40楼 
情绪太多了网上并不是真实,戏不要太多。 谁养谁呢,各取所需罢了。
一样
谁提供你住的地方,谁提供你吃喝,谁让你衣食无忧的,满足这些的是父母。每个人都有父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国。
你们能来到新加坡谋生是因为你们的母国没办法让你们生存下去,简称你们算是被‘抛弃’的孩子。而容纳,接纳你们这群失去母国的照顾下的算是养母。
没问题,没错,不然你们这群人也不会另谋出路。
所以新加坡变成为你们的养母角色。提供你现在所拥有的生活和享受。这一切都是新加坡,你们的养母恩赐于你们的。
所以用白眼狼形容那些人的恶劣行为,一点也没错。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133 楼,当前显示第 40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