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自利的把孩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有权利抛弃孩子,不是因为我不要了,是我养不起,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理由,突然一切都合理了。
就算后面孩子找上门也用,我为了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才抛弃你的。
孩子不是自己要求出生的,生出来却抛弃,然后找个理由让自己的行为合理化,这不是跟刘鑫是一个思路。可悲的是,网络上还有刘鑫和楼主这样的人,为这种行为合理化,全然不顾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思想上不成熟,要求有人给他头上一片瓦却说自己是勒索。问题是抚养孩子是每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每个人想想自己15岁要求的是什么? 我15岁想的是,我妈能不能让我做完功课就看电视,我今天吃什么玩什么。真的人和人的待遇差太多了。他从出生都死都是黑暗的。
纠一个,不是养不起,是孩子卖了给丈母娘当彩礼
相对来说,养不起还算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