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英美法系即案例法系国家案例一定要多啊,法官裁决也是大多沿用以前案例结果,这和大陆法系国家不一样。当时读书时考试都是开卷,可以抱着案例去考场的,因为老师没指望你都记住,问题是开卷如果不熟悉也来不及翻案例找答案。
美国把风险分布到很多职能
律师可以发挥不少
英国就没有这样灵活。能发挥一些。但不多。
新加坡是完全没有。。。
中国。。。。不好说。
英国就没有这样灵活。能发挥一些。但不多。
新加坡是完全没有。。。
中国。。。。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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