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不宜】“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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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garagc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2) 发表:2019-12-22 19:58:11  楼主  关注此帖
【少儿不宜】“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转)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真正的善必然是门槛低,而且具有可持续性。
一般表面上看起来是所谓“大善”的行为,不仅不可持续,反而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于结出“大恶”的果实。
1、
《 吕氏春秋·察微篇》里面记载了一个很有名的故事:
春秋时期,鲁国有一条法令:

“凡是将本国流落在外的奴隶花钱赎出来的人,回国后政府一律报销赎金。”

所以,当时许多鲁国民众纷纷在外替奴隶们赎身。
但是孔子的学生——子贡富甲一方,视钱如粪。
有一天出远门,顺路赎回了几个奴隶,回国后拒绝去报销。

于是,子贡一夜爆红,成为了全民偶像。

只有孔子破口大骂:

“自今以往,鲁人不复赎人矣!”(从今以后,鲁国人不会再赎奴隶了。)

2、
为什么?其实仔细想想就不难明白:

子贡的“义不取金”,虽然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名誉。
但同时也将普通人都能做到的“义”无形中拔到了一个更高的标准。
以后若是有人回国报销赎金,听到的可能就不再是国人的赞扬,反而是邻居的嘲笑。

因此,最终的结果就会变成孔子所感叹的:

“自今以往,鲁人不复赎人矣!”

本来是一件前人流传下来的传递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却被子贡一手做绝了,做得“后无来者”。
诚然,子贡的道德是比别人更胜一筹。
但是他一个人的“无私”,无形中使得多少个奴隶的命运无辜受累呢?
没错,子贡以一颗“大善”之心,却做出了一件“大恶”之事。
3、

大概几年前,电视上报道过一位姓张的中年男子,人称张大善人。
他是一个普通人家,并不富裕,但舍尽家财,资助了十几名贫困学生读书。
然而,自己的三个子女却都因为交不起学费,初中就相继辍学,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
最后这三个子女忍无可忍,都跟他断绝了父子和父女关系。

请问这个张大善人的捐助行为,算不算是大善?
按照通俗的标准:

他的“善”绝对要比一般的明星富豪们盖学校的"善"更大吧?

可是,他这样的“大善”真的值得效仿吗?在社会上真的具有可持续性吗?

答案是——不值得!没有!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无私到极点,其实就是一种自私。
4、
我们不妨打这样一个比喻:

善,就好比是村里的一片公用田地。
本来每个人谁都能随手种一点庄稼,结一些善果。
但是自从有一年张大善人在这片地里种了罂粟花以后,其他的人无论种什么都难以成活,只好放弃了。最终,“善”的公用地,变成了他一个人的私田。

他无意中将这片“善地”无不知不觉地据为己有。
请问,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所以庄子在《庄子天道》篇里借老子之口说了一句震耳发聩的话:

“无私焉,乃私也!”

5、
张大善人的“大善”起码有两大遗害:
第一,他的三个子女由于缺乏家庭关爱,从小饱尝父亲“无私”的毒害,出身社会后还能对他人心存温暖和善意吗?
恐怕更可能的结果是:

即使在我们看来一些举手之劳的小好事,在他们眼里也会激起一种本能的警惕,难以伸出援手。

没错,他的家人和亲戚对“善”的偏见会更大,对“奉献”的敌意会更深。
第二,假设有一位富豪,在某天夜里突发善愿。准备在张大善人的故乡建一所学校,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人们势必会纷纷议论:

“你看张大善人,自己一文不名,还坚持资助那么多贫困学生。你再看看那个富豪,家财万贯才只为村子里盖一所学校。富人啊,果然全都没什么良心!”

请问:

这个富豪听到这些流言以后,还会去这个地方行善吗?

别杠!大部分富豪也是普通人,相对于挨骂而言,他们宁愿选择一个没有张大善人的村庄去收获一个别人感恩的好名声。
6、
说完这些,我们不妨再上升一个高度来理解“善”与“恶”。
比如说民间的慈善机构和政府的救济制度,能不能对穷人实行大包大揽,全职全管?
我相信,包括我在内,许多人都是这样的想法:"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可惜错了,答案是,不能!

举个现实的例子,比如德国,德国的养老制度以及救济制度非常发达,世界领先。很多学者曾经提倡中国应该学习和效仿。

但是我们还要知道另一面:

德国同样因为救助产业太发达,一直拖累了整个经济的发展。

因为德国最大的产业就是社会救助产业——从业人员将近200万,相当于德国汽车业、建筑业、采矿业、钢铁业、渔业、飞机制造业及能源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总和。

德国每年财政收入的20%都用于救助产业,有一些地方甚至是40%,可是结果是什么呢?

当然弊端有很多,我只说其中的一个:

比如德国的卫生专家惊讶地发现,从1994 年 到 2010 年,德国的残疾人数量增长了一倍。

为什么?难道是德国人的身体退化了?当然不可能!那是为什么?因为符合残疾人定义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了。

许许多多的本来还算健康的人被那些救助机构故意鉴定为残疾人,目的当然是欺骗政府,从而领救助基金。其实只要有利可图,就一定会有人冒着风险用不正当的手法谋利,你能保证不会有一些人会故意打伤甚至打残一些人,人为的制造残疾人吗?你能保证不会有人故意制造失业人员吗?你能保证一些好吃懒做的人不想工作故意让自己失业吗?

那你向他们这些人提供援助又有什么意义呢?你凭什么将纳税人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拿来救助这些混吃等死的懒人?

前面说的这些事实并不是我一个人信口开河,而是德国的一个记者(瓦尔特·伍伦韦伯)曾经深入调查揭露出来的,他写了一本书书名就叫《反社会的人》,没错,他把德国政府救助的人和以此牟利的人定义为“反社会的人”。

他认为:

德国的救济制度使得富人越来越虚伪,隐匿自己财产,穷人越来越贪婪,挥发自己的欲望。德国的社会制度被过度神化了,实际上正在走向歧途。

7、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同样有对政府救济制度的批评:

他从经济学的角度通过实际案例考察后得出结论,救济制度是弊大于利的,因为救济的力度太大不仅会导致穷人好吃懒做,也会打消一些中产奋斗者的积极性,甚至会无形中瓦解一些富人创业的动力。救济的基金还不如给他们提供一些技能培训和就业教育。

英国的社会学家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一书中专门探讨过“挤贫法”:

他甚至认为政府就不应该无偿地救济穷人,而是把这些慈善留给社会组织自发地解决,政府留着钱不如多办几所学校来的合算。

所以他说了一句名言:

我们必须把那些为了防止现在的不幸,而给子孙后代带来更大不幸的人,称为“伪慈善家”。

当然,斯宾塞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所以说话难免有些极端。
但是他的观点是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的。因为一味地要求公平,一味地要缩小贫富差距,迟早会拖垮甚至瓦解掉震整个社会向前运行的动力。
这就是人性,谁不想躺着领救济金,谁愿意去起早贪黑去工作呢?所以救济弱者,也要有一个适当的度。

人间所有事,不论“善”“恶”,其实都是一个“度”字而已。

子贡、张大善人、以及德国的救济制度,都是“过犹不及”的“大善”,所以结出的只能是“恶果”。
8、
好了,就此打住,勉强说到这里吧。
最后,附上《格言联璧持躬类》里面的一句话共勉: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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