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很气愤啊为啥我们雇主这么被动。这种情况不可以退回中介吗?两年合约到底约了什么?
我们家是中间某个fresh女佣面试的时候什么都说可以做,来了两个星期就辞职了,她倒是没有回国,但是要求会中介所。那我们付给菲律宾大使馆的手续费就全打水漂了。女佣和中介啥都不损失啊,再找一家依然挣工资。感觉我要是女佣也会面试的时候乱承诺,找个冤大头先帮她办手续过来新加坡,再一家家慢慢挑。后来气的我们干脆不找了,mmd一个月省下的一千多我们一下菜场自由饭馆自由。现在更是看不了各种女佣问题的帖子,真是稍微有点奈何都不会请这种人
中介是赚的,但是女佣回中介找新雇主是要再付中介费的,两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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