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sense可以避免伤人的情况下 警察开枪打伤人了
这样居然还这么多人叫好
是啊他没有罪 警察条例规定他可以这么做
可是他可以不这样 可以手下留情的 毕竟对方是一条生命 毕竟对方没有威胁他的生命安全
觉得有点匪夷所思 大家都觉得杀人无所谓吗?
怎么这么好反驳
讨论的是 果的程度多少 轻重 是否要考虑人道主义
就像一个家长因为孩子犯错 把孩子打伤了 家长是不是该受到谴责?你说 孩子犯错还TM不能揍了? 没人说不能揍啊 那你揍死揍伤搞到自己很难看怎么办
BTW从来也没说香港警察整体都过度暴力 我就说这一个人一个案例 那个落单下车被扔汽油弹的警察要是当场击毙几个黑蜘蛛精我完全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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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你是年少的欢喜 的帖子 “孩子,先看好我的主题,再论因果论”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7_14610256<p><b>孩子,先看好我的主题,再论因果论</b></p><p>
就像一个家长因为孩子犯错 把孩子打伤了 家长是不是该受到谴责?你说 孩子犯错还TM不能揍了? 没人说不能揍啊 那你揍死揍伤搞到自己很难看怎么办
BTW从来也没说香港警察整体都过度暴力 我就说这一个人一个案例 那个落单下车被扔汽油弹的警察要是当场击毙几个黑蜘蛛精我完全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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