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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这个回复有辱骂嫌疑,我乐意的话可以举报你,其次为什么可以拿美国举例子?
因为共同的准则是,只要警察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就可以开枪,美国民众有枪,那么这个威胁的准则就定的非常严格,只要警察让你别动,你还动了,掏口袋,就会觉得你有掏枪的可能,那就能射杀。那么换到民众不能合法持枪的环境比如香港呢,被一群暴徒手持武器围攻,这个已经完全,肯定,明确符合了“警察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再清楚不过了,你懂了吗?还是要继续装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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