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二房东变形记—为了钱人品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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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兔不乖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19) 发表:2017-11-15 17:51:37  66楼 
和非屋主签署的任何文件都没有法律效力除非有正式的委托书。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情,吐槽一下也是可以的,双方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有些话压在心里,默数一分钟。不要直接出口,也就过去了,没必要把矛盾升级。有时候讲原则是对的,较真也没错,只是如果为了几十块几百块的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整天惦记的,弄得自己精神紧张不值得。
谢谢回复
这事其实都过去了,本来是想当时正在进行时发帖,不过出去玩了一圈,耽搁了。
这事我也不会再去追究,一点意义都没有。
但是事情不以恶小而为之,这点不敢苟同。
纯灌水帖给没什么租房经验的提个醒,这种事情不要再有了,不管是觉得我斤斤计较,还是觉得他们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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