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尔顿客房吃榴莲被罚款 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小伙伴吗最近在希尔顿住了两晚,晚上想吃榴莲就出去打包了然后带回酒店吃 没吃完的就放进冰箱里第二天吃了。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在酒店里吃榴莲了,之前在新马泰的conrad novetel都有类似情节,也没被说过。 昨天下午退房后,过了几个小时有个人打电话过来说房间里榴莲味道大要罚款,然后说酒店里不能吃榴莲这是一个rule,我说之前住过也吃过并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这次就成为问题了呢,既然是hotel rule我也没被告知,也没看到酒店有提示。和他argue了一番最后还是要我再付一晚酒店房费作为这个客房的清洁费和在之后3-4晚没法卖给客人的补偿。
我打算写个email给这酒店management或者联系online客服看看能不能waive掉或者少付点罚款,不知道小伙伴有木有类似经历?有的话给我支个招看看。
最后友情提示,吃榴莲需谨慎。我这一罚款分分钟几个msw木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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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7-02-27 22:00:01。
如果没有明确写或者明确告知 我觉得罚钱不合理
虽然我自己不可能做出带榴莲到酒店房间吃这样没有公德心的事情,但我觉得罚款不合理。酒店需要自己提高作业水平,毕竟榴莲不是枪支毒品一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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