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这样的你觉得美国大学是很重视人权,
但如果对方大学收到MOE的公函会什么都不做?
如楼上说的调查委员会是肯定会有的,
剩下的就是结果,
1,确认该学生逃bond
2,确认该学生没逃bond
你认为大学接着会怎么做?
你的观点我明白,就是反驳不需要证据,只要对方拿不出证据那就是反驳的有理。
我没有必要回答‘你认为美国大学会怎么做?’
也真奇怪了,主张是你自己做的(美国大学会因为新加坡发信而让学生退学)。所谓说,谁主张,谁取证。 你主张了退学的说法,现在你需要给出的是‘美国大学会因为新加坡发信而让学生退学’的证据。就是关于这类事情的报道。
我没有必要去猜测‘美国大学会怎么做’,我没有必要去想象这个程序会是怎么样,我没有必要去揣测MOE和MIT之间的来回交流是怎么样。我只要你给出学生被退学结果的证据。原因很简单,你的最初的主张就是‘被退学’的结果,而不是‘美国大学会不会忽视MOE的信函’。
到现在你完全都不去address你的另外一个让人震惊的主张,就是关于MOE/NUS/NTU因为违约而取消学生学位的说法。我已经在上面呼吁你给出证据。你要不撤回你原先的说法,要不给出证据。